1. 首页 > 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饲料添加剂检测)

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饲料添加剂检测)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以及饲料添加剂检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饲料添加剂检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内蒙古自治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保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原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条第二款:“盟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机构,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检验工作。

3、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4、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

5、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进口饲料及添加剂审批包括哪几个阶段,所需时间,政府费用。

农业部审批发放,饲料进口登记证(外饲准字号)根据产品细分,一般包括,配合饲料,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产品。

一般情况下单一饲料原料(农业部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第四部分)、饲料添加剂(农业部1126号公告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目录)、配合饲料、宠物食品(仅指干粮,不包括罐头和零食)需要办理农业部的饲料进口登记证。

在进口方面,国家质检总局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检验检疫机构对饲料进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 境外企业对复核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检测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第十二条 复核检测合格的,农业部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并予以公告。

...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4〕5号)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2、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 ***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五)产品质量任何产品都有其质量要求标准, 快餐具也不例外, 了解产品质量要求对于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尤为重要。以下从四个方面加以论述。

4、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例行监测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原则上每周报送2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动物产品造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实施《规范》是提高饲料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的迫切要求。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义务。

饲料的质量控制 搞好企业饲料仓库的质量管理,是企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的重要环节。确保合格饲料入库 为保证饲料的质量,要加强饲料入库前的检测。采购时应选择信誉好、质量有保障的厂家生产的饲料。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是针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宠物饲料实施的一部规章,要求合格的宠物饲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标注清晰、完整。同时,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均有明确要求,如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实行质量管理制度等。

第一条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管理工作。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监测期为5年,监测期内能生产和出售吗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监测期为5年,自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合法之日起计算。

饲料生产销售属于什么行业

1、饲料生产销售一般被归类为第二产业,即制造业。这是因为饲料的生产过程通常需要大规模的加工和制造,包括原材料的加工、混合、研磨和包装等环节,涉及到机械设备的运转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

2、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制造业。具体属于C132,制造业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下的饲料加工。

3、属于制造销售产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关于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和饲料添加剂检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饲料添加剂检测、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时间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utaisiliao.com/sltjj/1964.html

联系我们

QQ:3801085100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